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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杭州户籍,也可以在杭州领取养老金!

时间:2023-06-25     作者:来源网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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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杭州户籍,可以在杭州领取养老金
需要符合相关条件......

说到养老金,不少人选择了杭州,毕竟杭州退休养老金在全国也是排名很靠前的。


而对于非杭州户籍人员,现在符合条件的在杭州也是可以领取退休养老金的,具体参照如下:

     

满足什么条件能在杭州领养老金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在杭州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按照国家、浙江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二)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在杭州,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体是多少岁呢?


1、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


男职工:年满60周岁


女职工:年满50周岁


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的职工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注:特殊工种一般是一些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


3、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男年满50周岁


女年满45周岁


4、灵活就业人员


男年满60周岁


女年满50周岁(注意:杭州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女满50周岁,国家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女满55周岁)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注意: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参保地会为其建立临时养老保险关系,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基本养老待遇低统一归集临时养老保险关系。只有临时养老保险关系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集并办理待遇领取。

如何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确认待遇领取地的两种基本情况:


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所谓“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保的跨省工作者


对于这类人的待遇地,遵循以下原则(上下滑动查看):


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


提醒:上述规定适用于跨省流动人员确认的待遇领取地,该办法确认的待遇领取地以省一级为单位。


非杭州户籍,也可以在杭州领取养老金!


2、浙江省内待遇领取地的确认


如按上述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浙江省的,再以省内最后参保的地市作为省内待遇领取地。

怎么做以后退休可以领更多钱


养老金主要受到参保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月缴费基数以及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影响,并与之成正相关!


简单来说,就是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如何估算自己退休后能领多少钱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第1年缴费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第n年缴费工资/第n-1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1.4%;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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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缴影响以后退休吗?需要补缴吗?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是指参保人员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并没有要求必须是连续缴费。也就是说,无论是否曾中断缴费、中断时间多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退休条件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断缴不影响累计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也继续累积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养老金计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参保人员缴费中断的时间越长,那么对应的累计缴费年限就会缩短,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相对减少,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对减少。而如果长时间中断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话,还需要继续往后延长缴费


注意


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规定,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才可以补缴,由用人单位补缴。其中,补缴时段的起始时间距办理补缴手续6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录用、聘用材料申请补缴(已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补缴时段的起始时间距办理补缴手续6个月以上的,要根据不同情形,按要求提供录用材料、档案材料、工资发放凭证或法律文书等资料。


如果社保断缴期间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保费补缴;如果社保中断期间没有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则个人不能通过事后追补的方式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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